電子禮物卡使用條款

第1條 介紹
株式會社土屋鞄製造所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為規範本公司發行之土屋鞄電子禮物卡(下稱「電子禮物卡」)之使用,制定本禮物卡使用條款(下稱「本條款」)。

第2條 接受本條款
顧客(下稱「顧客」)如購買、收受或使用電子禮物卡,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條款之規定。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,則依照本公司服務條款之規定。

第3條 電子禮物卡金額與使用
電子禮物卡之最高金額為 15,000 新台幣。每次交易之扣款金額無限制。可於單筆訂單中使用多張禮物卡,也可與其他折扣碼合併使用。

第4條 適用範圍
電子禮物卡僅可在「土屋鞄製造所 - 中文官網 - (https://tsuchiya-kaban-global.com)」(下稱「本網站」)上用於購買本公司之產品與服務。

第5條 有效期限

  1. 電子禮物卡之有效期間為自發行日起 24 個月內。有效期限請見寄送電子禮物卡之電子郵件中的圖片。
  2. 電子禮物卡過期後,卡片之餘額將自動失效。

第6條 餘額查詢
如需查詢電子禮物卡之餘額,請至本網站之結帳頁面,並於優惠代碼輸入欄位中輸入電子禮物卡序號。

第7條 使用流程

  1. 使用電子禮物卡付款時,顧客須於結帳頁面之付款方式選擇處輸入禮物卡序號。結帳時,先將從禮物卡餘額中扣除應付金額。電子禮物卡中未使用之餘額將儲存於卡片中。
  2. 如應付金額超過電子禮物卡餘額,顧客須使用本公司同意之其他付款方式補足差額。

第8條 退款
顧客不可因個人因素申請電子禮物卡退款或退貨。如本公司取消電子禮物卡制度,則不在此限。

第9條 遺失風險與責任限制

  1. 自本公司以電子形式將禮物卡寄送予顧客起,該禮物卡之遺失風險與所有權便一併轉交予顧客。
  2. 對於電子禮物卡遺失、序號遭竊或未獲電子禮物卡持有人授權之使用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  3. 如本公司中止電子禮物卡制度,將會提前通知顧客。就制度中止時卡片中之剩餘金額,本公司將退款予購買該電子禮物卡之顧客。
  4. 如有詐欺、違法取得或使用電子禮物卡之嫌疑,或以違反本條款之方式取得或使用之嫌疑,本公司保留在不事先通知顧客之情況下,作廢該禮物卡且不退款、要求使用其他付款方式,以及取消或限制訂單等權利。

第10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顧客同意本條款適用日本法律,而不論衝突法之原則為何。因電子禮物卡之使用涉及訴訟時,顧客亦同意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11條 使用條款之變更
本公司得透過於本網站更新並發布通知之方式,變更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。顧客如購買或使用電子禮物卡,即表示同意遵守變更後之條款。

【聯絡我們】
電子禮物卡如有任何使用問題,歡迎洽詢客服信箱,我們會於工作時間內儘快回覆。
Email:info@tsuchiya-kaban-global.com
(週一至週五 10:00-17:00 週末及國定假日休)